在数据驱动的海洋科学研究框架下,设计内容完整、广泛接受的技术标准体系。工程研究中心将建立一个海洋领域通用的、技术无关的、开放性的海洋大数据技术规范及标准,描述海洋大数据应具有的通用逻辑功能构件以及构件之间的互操作接口。重点建立由海洋大数据基础标准规范体系、海洋大数据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海洋大数据等级能力评估体系三大部分构成的海洋大数据技术规范及标准。它们由大数据角色、角色执行的活动以及活动组件协议这三个处于不同概念层级上的标准规范构成。这些标准规范为海洋大数据提供者、海洋大数据获取者、海洋大数据基础设施提供者、海洋大数据服务提供者、海洋大数据机构决策者五类角色在海洋大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存储、交换、分发的大数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活动行为以及活动内容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基础设施提供者提供了在海洋大数据活动执行时需要提供计算、存储、交换、环境等物理资源、虚拟资源以及相适应的服务能力。海洋大数据基础标准规范体系通过物理层基础标准与协议、海洋大数据基础标准通则、海洋大数据语义交互规范三个标准,以及信息交互和资源管理两个框架规范基础设施提供者在提供各类资源与服务的时候,所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以及标准化的服务提供方式,帮助协调基础设施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海洋大数据提供者主要包括拥有空、天、地、海各类立体感知采集器、互联网内容采集设备以及海洋历史档案等资源的各类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构成。通过创建通用的抽象数据源,采用不同接口,提供数据发现和数据访问功能,并标识数据取得方式、数据可见性及数据有效性。
海洋大数据消费者既包括科研机构、政府、企业单位、军队等最终用户,也包括数据中介、数据采集者等其他应用系统。他们通过检索、报告获取、数据可视化、数据分析等形式,从海洋大数据平台中取得规范化的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并按照规范体系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
海洋大数据服务提供者把大数据框架中的各类基础资源和服务能力相结合,将业务逻辑和业务功能封装成架构组件,在满足服务标准规范体系中所要求的数据安全性、隐私保护性、信息溯源性的前提下,提供覆盖数据传输、融合重构、存储管理、分析挖掘、信息交换、智能服务等海洋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海洋各学科领域专属的大数据应用系统。
海洋大数据组织高级决策者,借助海洋大数据等级能力评估体系,通过量化的评估结果,提供针对组织机构大数据管理现状进行评估的标准模型,并制定分级评定规范。通过分级评定,组织机构可以清楚地定义及证明自身在海洋大数据管理角度,所处的发展阶段并为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及差距提供指导性建议。